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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中國仍返台投票,內政部:無力查

發表:台灣公民 2013-03-26 11:29:42 閱覽數:3430 (IP: ) T 3857_R 0 引 用
標題:設籍中國仍返台投票,內政部:無力查

部長請您下台

今日自由時報(2013-0326)第一版,
設籍中國仍返台投票,內政部:無力查
跟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持有中國護照或有
中國戶籍的台灣人,在台灣喪失投票權。
台灣在選舉,只要通知以上的人已喪失在台灣
的投票權。若執意隱瞞持有中國護照或有中國
戶籍的台灣人還要投票,則被抓到,以間諜罪
或通敵罪、叛國罪拘押,並沒收他在台灣的所
有財產,無一定財產以上者加重其刑,以切實
執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

怎麼內政部長說:無力查證呢?沒有能力的
部長,請您下台,我們要的是有能力處理的部
長,不是在混日子的部長。


回應:台灣公民 2013-03-26 11:49:42 (IP: ) T 3857_R 1 引 用
台灣選舉一到,選舉公報內,附上以下通告,以杜絕中國人在台灣投票。

通告: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持有中國護照或有
中國戶籍的台灣人,在台灣喪失投票權。

若執意隱瞞持有中國護照或有中國
戶籍的台灣人還要投票,則被抓到,以間諜罪
或通敵罪、叛國罪拘押,並沒收在台灣的所
有財產,無一定財產以上者加重其刑。

回應:竹根 2013-03-26 11:50:21 (IP: ) T 3857_R 2 引 用
那個部長的主子,希望更多的持台灣身份証的中國藉人,“來台”投票,

豈敢用力查?

回應:竹根 2013-03-26 12:05:55 (IP: ) T 3857_R 3 引 用
那個部長的主子,希望更多的持台灣身份証的中國藉人,“來台”投票,

不止是希望,更是巴不得多多益善。因為他們的著眼點不在台灣的永續屹立,由他的作為看來,他只看本身目前的利益,即使將台灣送入虎口亦在所不惜。

部長?違逆主子?借他三個膽子,他豈敢用力查?

回應:沈黑朝 2013-03-28 12:02:24 (IP: ) T 3857_R 4 引 用
不是「無力」,而是「無作為」!

如果我來幹內政部長,馬上會要求立法院立法規定凡是投票日前兩個月才從外國回台的選民必須簽具聲明書保證,明白表示自己沒有外國國籍,方得投票。
至於立法院會不會通過,就沒有內政部長的事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中華民國國籍」本屬無效,有台灣人拿好幾國的護照,以求自保,也沒啥好奇怪。

如果明白按法理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就不會那麼生氣難過了(或是更生氣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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