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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忍不住要說這就是我的立場

發表:正反修羅 2013-06-09 23:07:14 閱覽數:3884 (IP: ) T 3978_R 0 引 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fo1-7.htm

公款法用 才是依法行政


記者施曉光/特稿

馬政府以「公款公用」、「公款私用」有別,主張讓違法「公款公用」的民代、教授除罪化。其實不論「公款私用」或「公款公用」,都不應該除罪化,「公款法用」才是依法行政的真義,「公款私用」違法是連小學生都懂的道理,至於「公款公用」則是政客用來唬弄人民,幫助違法者脫罪的政治語言。

行政院一心想為教授除罪,立法院則要幫地方樁腳民代除罪。後者吃相難看,不管私用、公用,都想比照政務官脫罪;前者雖然裝模作樣,有限定「公款公用」的除罪但書,其實只是用美化的名詞欺騙百姓,多少教授假「公用」之名行「私用」之實,內行人都知道。

審計部應該出來說說話,就算「公款公用」,如果發票內容與採購項目不符,這種帳能核銷嗎?教育部曾提供各大學「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重要規定事項及作業釋疑」,甚至還以Q&A方式,明確說明研究設備、用人以及各類業務費用支用核銷規定,各政府部會也訂有委託補助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還能說「制度殺人」嗎?

即便現行制度下,「公款法用」或有僵化、缺乏彈性的實務問題,也應該從檢討經費動支、核銷制度著手,絕非便宜行事修正「會計法」,一概以「公款公用」四字,遂行美化全面放水之實。

一般基層公務員、民眾報帳不實觸法要罰,為何民代、教授要有除罪特權?相較小民、基層公務員,這些民代、教授的法律標準難道不該更高嗎?回歸「公款法用」才是正道,如果堅持再推除罪化,就請從小民、基層公務員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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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忍不住要說這就是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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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曾提供各大學「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重要規定事項及作業釋疑」,甚至還以Q&A方式,明確說明研究設備、用人以及各類業務費用支用核銷規定,各政府部會也訂有委託補助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還能說「制度殺人」嗎?

回應:正反修羅 2013-06-09 23:17:14 (IP: ) T 3978_R 1 引 用
我最大手筆的一次是

看不爽學生拿公家電腦打電玩

老子不爽更新設備!退還教育部補助50新電腦的預算!!!

大喇喇的【倒行逆施】,人家是要不到錢;我是拿到預算了!把錢退掉!!
你說!我還可能當理學院院長嗎??

【正】【反】 萬歲!!

回應:討海人 2013-06-09 23:38:59 (IP: ) T 3978_R 2 引 用
有様学様、没様自己想!

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可以除罪、民代、教授、為何不可?

都是納税人的錢、馬英九可以拿去買内褲、教授拿去買電脳桌就有罪、

馬英九一切都是対的、偸鶏摸狗也該有個限度吧?

回應:正反修羅 2013-06-09 23:55:48 (IP: ) T 3978_R 3 引 用
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可以除罪>>>

這只能用革命的加以改正

問題是:台灣人敢嗎?

外省人敢搞紅衫軍政變革命

台灣人敢嗎?

我知道自己以前很敢!現在很懶!

回應:正反修羅 2013-06-10 00:18:28 (IP: ) T 3978_R 4 引 用
我知道自己以前很敢!現在很懶!

年紀因素50%+對台灣派失望的因素50%

戰鬥力就這樣沒了!!!

回應:正反修羅 2013-06-10 00:23:34 (IP: ) T 3978_R 5 引 用
我知道自己以前很敢!現在很懶!

年紀因素50%+對台灣派失望的因素50%

戰鬥力就這樣沒了!!!
年輕時,我拿以下錄音帶送KMT基隆黨部的重量級人物(可能選基隆市長的),企圖策反!!!

現在連聽這首歌都覺得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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