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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各表」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發表:NorthStar 2017-09-12 12:53:16 閱覽數:2093 (IP: ) T 5799_R 0 引 用
被中國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關押長達五個多月的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終於在九月十一日於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人民中級法院受審,而一如李明哲妻子李淨瑜在事前所預料的一般(註1),李明哲在受審時果真當庭「被認罪」,甚至於還感謝中國「文明辦案」(註2)。只不過,中國政府煞費苦心的安排這一起對李明哲「公開審判」的情景在經由中國特有的「剪輯直播」傳送到全世界後,不但沒有讓這一起「敏感案件」如中國政府所願的就此「脫敏」並突顯「中國的法治力量令人信服」(註3),反而只是再一次的讓全世界見識到中國政府所謂的「公開審判」與「法治力量」不過是掌權者企圖藉此嚇阻任何異議者展示淫威的手段,所以中國才會完全無視「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這一個早已被全世界用來衡量是法治國家標準的最起碼要求,秘密逮捕李明哲於前,嗣後又以明顯違反被告自由意志的「公開認罪」方式公然羞辱李明哲於後。

從時間點上來看,中國政府之所以演出這一齣自愚愚人的司法搞笑大戲,極可能還是為了攸關習近平能否打破鄧小平在「六四事件」後所訂下的「隔代指定接班」的不成文規定續任中國國家主席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十九大」)即將在下個月登場(註4),因此,中國政府才會在拖延了五個月後,急急忙忙不顧物議的搶在「十九大」登場之前,將這一案件「脫敏」。只不過中國為了一個習近平想要「吾三連」就如此不擇手段的朝李明哲頭上硬是按了一個「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從政治層面上來看,真正受到最大傷害的恐怕不是李明哲以及民進黨政府,而是在不久前才在吳敦義的主導下,通過新政策綱領,把洪秀柱時期的「深化九二共識」拉回「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並去除「和平協議」的中國國民黨(註5)!

因為從李明哲被中國檢察官控訴觸犯中國「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證據」不過是他在2015年九月加入中國異議人士彭宇華所成立的QQ群批評中國政治制度,並提倡西方多黨輪流執政的政治體制而已,姑不論這對於民主國家早已將在野勢力「顛覆國家政權」視為天經地義,甚至於還透過定期選舉來促成「顛覆國家政權」的人來說,根本不為罪,即令李明哲在審判時表示:「從來不覺得要排除暴力革命,暴動是遲早的事。」的陳述屬實(註6),充其量也只是他個人的主觀上的認知層次,還未達到著手實施犯罪的程度,如果因此就被中國認為是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話,那麼主張「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中國國民黨,其罪證自然更是明確,並較之李明哲與彭宇華嚴重數百倍!

畢竟,李明哲與彭宇華所反對的是中國共產黨永無止境的一黨專政,而不是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體制。反倒是中國國民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因為主張「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才是徹頭徹尾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所規定的:「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註7),這才是中國政府該全力反對並「嚴打」的犯罪行為!

(註1)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9095004-1.aspx
(註2)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170911/tcaa1_r.htm
(註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12/1202033/
(註4)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2602311
(註5)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80541
(註6)http://news.dwnews.com/taiwan/big5/news/2017-09-11/60011962.html
(註7) http://big5.china.com.cn/policy/txt/2012-01/14/content_24405327_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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