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gaman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站怕出名,一出名駭客就多!
發表:gagaman 2006-11-21 18:37:14 閱覽數:39304 (IP: ) T 2125 引 用
 


回應:gagaman 2006-11-21 18:41:42 (IP: ) T 2125_R 1 引 用
中國駭客竟仿效 連結下載個資

警方已將兩人先以妨害電腦使用罪嫌送辦。不過,他們的手法似已引發中國駭客仿效,將取得的個人資料貼在中國的網站上,甚至還提供一個檔案連結,讓網友可以下載他所抓得的部分無名小站用戶資料。

「無名小站」存有近兩百萬會員個人檔案的資料庫,因此成為駭客練功的最愛之一。警方發現陳某涉嫌以「XSS漏洞」方式入侵無名小站,同時還在台灣駭客年會發表專題時,發表自己入侵無名小站的方法與駭客分享。

鑽XSS漏洞 侵30餘學校企業

警方也發現,化名「bf」(black farmer)的陳姓大學生(二十一歲)與化名「IK」的洪姓少年共同成立駭客網站,改寫中國駭客撰寫的駭客程式,入侵國內包括中原、實踐、逢甲等三十多所學校與企業的電腦主機,偷取大批個人資料及商業機密,再於網站上大肆炫耀,還有不少學校的電腦社團都會找陳某(bf)去演講。

這些遭竊的會員資料部分已流傳到中國大陸;一名暱稱「黑雨天使」的網友,就在中國一個以駭客為主題的網路論壇上發表「號稱台灣最大Blog站點(無名小站)存在嚴重XSS漏洞」文章,指出他在無意間測試台灣無名小站,沒想到「如此的爛,沒幾下子就搞定了」!

他甚至還提供一個檔案連結,讓網友可以下載他所抓得的部分無名小站用戶資料,包括真實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職業收入等,一覽無遺。

這篇文章貼出三天來,已經有近兩百人瀏覽,該網站主要是討論駭客技術、發表被駭網站為主。

警方表示,由於bf曾在駭客論壇上發表入侵無名小站的經過,可能因此有中國駭客仿效入侵。

-------------------------------------------------------
無名小站:被竊資料僅13筆

與駭客激戰十多分鐘

〔記者袁世忠/台北報導〕無名小站昨日證實,會員資料庫確實在今年八月間遭駭客入侵,竊走部分資料,當初因為工作人員發現後,和對方在網路上展開十幾分鐘的攻防,最後終於逼退對方,初步統計僅有十三筆資料在過程中被竊走,站方在這次教訓後,就立刻修補系統漏洞。

無名小站董事長林弘全表示,事情發生當時就已向檢調單位報案,也已鎖定兩名特定人選,但並沒有馬上通知個人資料遭竊的當事人,之所以未及時通知會員,主要是因為偵查期間不公開,為避免打草驚蛇,加上檢察官建議先提起告訴,再通知資料被竊者處理後續,今天將主動通知當事人。

一名資料被駭客公開的楊先生氣憤地表示,因為站方規定VIP必須留真實的資料,因此他相當老實地留下個人真實資料,卻沒想到反遭竊取,雖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接到騷擾電話,但還是很擔心資料外洩後的影響,一定要向站方抗議。

林弘全強調,每天都有來自全世界各地的駭客來挑戰,但在站方的努力下,都能擊退對手。 無名小站不論付費或一般會員,個人資料保護都是用最高等級,並不會有差異,網友可以放心使用。
----------------------------------------------------------
XSS 利用程式漏洞抓資料

〔記者郭怡君、袁世忠/台北報導〕針對駭客入侵無名小站部落格竊取個人資料,以掃毒軟體、防火牆程式聞名的趨勢公司建議,在確認網站的可靠度前,民眾最好別隨便留真實的資料。

趨勢科技說,XSS這種侵入方式,大約在二○○二年就出現,手法是利用撰寫網頁的程式漏洞,植入惡意程式或抓資料,有些也會進入網頁後,將連結導入另一個假的網站,不知情的網友連上後,任何留下的資料都被會駭客接收走,甚至同樣被植入後門程式。

由於一般民眾難以區別,趨勢公司建議,民眾最好別隨便留真實的資料,另也可以多利用防護、掃毒軟體。

負責建置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的行政院科技顧問組表示,對於官方網站的防護,近幾年已和中央及地方政府密切保持聯繫,並且加強教育宣導。

科顧組執行秘書兼發言人汪庭安指出,政府任何機密文件,在電腦上必須做到「實體隔離」,也就是使用完全不上網的電腦處理機密資料。

汪庭安強調,資訊技術發展日新月異,駭客手法越來越高明,但官方單位維護資通安全的人力和經費都嚴重不足,以科顧組的資安小組為例,只有六、七人卻要負責幫忙全國資安事務,防護相當辛苦,亟需立法院和地方議會支持。
------------------------------------------------------------
妨害電腦使用罪

刑法第三十六章—第三五八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六二條: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教戰守則:勿隨便留真實資料

如果擔心個人資料遭竊取而洩露,百分之百的安全手法,只有不在網路上留任何正確的資料。

個人的電腦最好也要安裝防護程式,以免遭植入後門程式。

想要加強資訊和網路安全知識的民眾,可到科顧組建置的資安健檢網站下載:http://www.nicst.nat.gov.tw/event2006/(整理:記者袁世忠)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