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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拒訪」、「拒談」 是反擊媒體濫權的必要方法
發表:新寬 2006-12-29 16:03:18 閱覽數:8403 (IP: ) T 2158 引 用
 


回應:竹根 2006-12-29 16:54:19 (IP: ) T 2158_R 1 引 用
「拒訪」、「拒談」的人更可分公眾人物與非公眾人物。

非公眾人物為了個人隱私,不管是善意或惡意的媒體,都有權決定接受或拒絕。

至於惡名昭彰的爆八卦及無的放矢的媒體,既使是公眾人物當然不須放任給予方便,何況是非公眾人物。

游主席拒絕中時,希望能達成一定的效果,來導正台灣的媒體走上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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