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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水泥塊滅屍案新聞採訪的粗暴手法
發表:Harry 2008-03-02 19:44:10 閱覽數:9051 (IP: ) T 2480 引 用
 


回應:竹根 2008-03-02 21:27:33 (IP: ) T 2480_R 1 引 用
媒體可以有意見,但不能慘入採訪中。採訪應忠實呈現事實。

自己的意見是屬於評論的範籌,不能混為一談。

挾敘挾議,自我膨脹成上帝,更是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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