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根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台灣地位非根據日本降書(轉貼)
發表:竹根 2013-09-07 23:35:05 閱覽數:10248 (IP: ) T 4085 引 用
 


回應:併欄 2005-04-27 15:06:21 (IP: ) T 4085_R 1 引 用
請問舊金山和約之國際條約法效力....

發表:Vilentino 2005-04-27 15:06:21 閱覽數:2448 (IP:  ) T 1353_R 0 引 用

     請問舊金山和約之國際條約法效力有否凌駕開、波兩文件



 舊金山和約是眾所皆知的國際條約(ps:但只有中國不承認它是國際條約) 它確實是52國聯合連署的正式條約;相對於開羅宣言(press communique; http://home.kimo.com.tw/vilentino1/press-communique.htm ;以下正式稱為新聞公報)與波茨坦公告 新聞公告因為無人簽署締結 只要不是國際條約法白痴者俱可確認為「非國際條約」;至於波茨坦公告則是只有美英簽署 此文件原文原件就在米國國務院 但是此文件之英國簽署部分為美國代簽 問題至今就是沒有英國授權美國代簽之授權書文or歷史紀錄文件 So 此份波茨坦公告究竟是否為國際條約應當深究之!!
 在舊金山和約確實為國際條約、新聞公報非條約、波茨坦公告則有法定疑義,且開、波兩份均無中國簽署締結之斑斑史實下 請問台灣主權地位究竟是以舊金山和約為準 還是中國人自掰的開、波兩文件為準??
 
 PS:若中國人種敢說貴國有簽署締結開、波兩文件 就請吐出此兩文件原文原本以昭大信呀.新聞公報原本文件就在台灣狗屎館(國史館) 波茨坦公告原本文件則在米國國務院 你們只有吐出貴國確有簽署締結之上開兩文件 才有資格鬼叫我台灣是你們中國PRC的一部份咩.
 PS:還有建請鬼叫我台灣就是ROC國的人也不用回貼了 ROC國並沒有存在也沒有消失也沒有搬到台灣 它只是已於1949AD.10.1.改朝換代為PRC國 ROC國這個國家根本沒有搬到台灣 事實上1949AD.10.1.搬來台灣的是ROC政府;相對於類比至 西藏國並沒有存在也沒有消失 它只是已於19XXAD.X.X.改朝換代為中國西藏自治地區 西藏國這個國家根本沒有搬到達蘭薩拉去 事實上搬至達蘭薩拉的是西藏流亡政府;相對於類比至 巴勒斯坦國並沒有存在也沒有消失 它只是已於19XXAD.X.X.改朝換代為以色列國 巴勒斯坦國這個國家根本沒有搬到加沙與西部沿海走廊去 事實上搬來加沙與西部沿海走廊的是巴解自治地區政府.....etc斑斑史實.
  「國家主權主體」一詞只是法律擬制的虛擬概念名詞 它是無法搬家滴;相當於「狗不理湯包or位能、動能or自然人主體or行為人主體.....etc」 它們都不是東西物品 它們只是我們人類為了自己與別人理解記憶方便而予命名之虛擬概念名詞.
  相對於類比至 百餘年前源自天津之「狗不理湯包」 去年易手給他人了 我們假設是滬巴子買走 並把狗不理湯包總公司基地設在上海好了 那麼我們可以說成天津的狗不理湯包已經消失or依然存在or搬家到上海去嗎??這種說法是事實正確但卻是邏輯錯誤啦;因為這只是商標易手而已;
  相對於類比至 當你我把重物提上手並高舉時 難道可以說成「位能跟著重物舉高」嗎??再釋放重物使之成為自由落體時 你敢說「動能隨著重物落地」嗎??
  相對於類比至 林罔腰已於195X年播遷至天國修成正果囉 而且祂原本的舊舍(ps:就是那名台西婦人身體)已由朱秀華借住中以至今;那麼請問一下唷 難道林罔腰仙靈或其支持者可以說成「林罔腰這個人已經消失or依然存在or搬家到天國去也」??這種說法是事實正確但卻是邏輯錯誤啦;因為這只是林魂出國成仙而已.....etc
  台灣人就是毫無邏輯概念 才會遭中狗戰犯黨、中國人民政府當成白痴耍好玩滴.So 麻煩堅信ROC國搬來台灣滴天才們 別再自耍天才自得其樂啦.


回應:McGwire 2005-04-27 15:12:08 (IP:  ) T 1353_R 1 引 用
台灣狗屎館(國史館)

so cute!^^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