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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保留法律追訴權」
發表:Harry 2015-08-13 07:00:51 閱覽數:20141 (IP: ) T 4760 引 用
 


回應:Harry 2015-08-13 20:25:46 (IP: ) T 4760_R 13 引 用
Here you come again!
本文明白講「她不爽的內容不是討論的重心」, 白話文清清楚楚說,重點就是針對「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無知主張的法律白痴給予機會教育罷了,也就是說某團體的道德或者某行為不在討論範圍內。妳偏偏又對主題以外的事狗尾續貂大作文章,還自以為是的痛痛快快大放厥辭批評一番。那些評語,都還給妳去面壁思過,覺得妳有反省能力(從這句「自知本人又惹事生非了」即可看出)。
不過妳的閱讀能力還真的是要用功加強才會進步,上課打瞌睡不會影響以後的用功於有興趣的文學創作,但是要謙虛才是。忽然憶起以前勸過一個很像台端這樣Pugnacious character學生「和光同塵」的良言,或許有用!
在本網我還不夠當前輩,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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