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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印順導師「佛法概論」:
發表:aaa 2010-06-14 18:30:14 閱覽數:51767 (IP: ) T 3072 引 用
 


回應:aaa 2010-07-07 17:04:19 (IP: ) T 3072_R 16 引 用
處觀

處,是生長門的意義,約引生認識作用立名。有情的認識作用,不能獨存,要依於因緣。引發認識的有力因素─增上緣,即有情根身的和合體: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體;為生識的有力因,所以名之為處。六處是介於對象的所識,與內心的能識中間的官能。有眼方能見色─此色為眼所見的,與色蘊的色,含義不同;有耳方能聞聲…。有六根,所以對根的境界,也就分為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為生識的所緣緣。有所知與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處為中心;如沒有六處,能識與所識失去聯絡,也就不能成為認識。由六處而引發六識,才能分別境界。六處為認識的重要根源,所以隨六處而分識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由於六根門,所以有六塵─外六處、六識。繼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為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等。這都從認識的來路─根門不同,加以種種的分別。此六處法門,如『雜含』(卷八‧二一四經)說:「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眼、色因緣生眼識;…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六處中的前五處,為生理機構,是色法。此色,經中稱為「清淨色」,是物質中極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見的細色,近於近人所說的視神經等。意處是精神的源泉。依五處發前五識,能見五塵;依意處生意識,能知受、想、行─別法處,也能遍知過去未來,假實等一切法。我們的認識活動,根源於六處,而六處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說六處法門。如合此六處及色等六境,即名十二處,為後代論師所重的。但佛世重於內六處,如律說:「不得過五語六語」,即是一例。而「陰界六入」─入即處的異譯,為『阿含』及大乘經中常見的成語。佛陀的處觀,本是從有情中心的立埸,再進而說明內心與外境的。

界觀

界,即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界有「特性」的意義,古譯為「持」,即一般說的「自相不失」。由於特性與特性的共同,此界又被轉釋為「通性」。如水有水的特性,火有火的特性,即分為水界、火界。此水與彼水的特性相同,所以水界即等於水類的別名。此六界,無論為通性,為特性,都是構成有情自體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又被解說為「因性」。

地、水、火、風四界,為物質的四種特性。『雜含』(卷三‧六一經)說:「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一切物質,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塵。四大說,印度早就盛行,希臘也有。佛陀既採用四大為物質的特性,因素,應略為解說。地、水、火、風,為世間極普遍而作用又極大的,所以也稱為四大。人類重視此常識的四大,進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理會到是任何物質所不可缺的,所以稱為能造。這辨析推論所得的能造四大,為一般物質─色所不可缺的,所以說「四大不離」。地即物質的堅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質的濕性,作用為攝聚;火即物質的暖性,作用為熟變;風為物質的動性,作用為輕動。隨拈一物,莫不有有四大的性能,沒有即不成為物質。地與風相對,水與火相對。地以任持為用,因為他有堅定的特性。如桌子的能安放書物,即因桌子的體積,在因緣和合中,有相當的安定性(有限度的,超過限度即變動),能維持固定的形態。堅定的反面,即輕動性。如物質而沒有輕動的性能,那永不會有變動的可能。地是物質的靜性,風是動性,為物質的兩大特性,水有攝聚的作用,如離散的灰土,水分能使之成團。物質的集成某一形態,也要有此凝聚的性能;攝引、凝聚,即是水界。火的作用是熟變,如人身有溫暖,可以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動變,都由熟變力,使他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的,向心的功能;火是分化的,離心的功能,這又是物質的兩性。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離的,是從他的穩定、流動、凝合、分化過程中所看出來的。從凝攝而成堅定,從分化而成動亂;動亂而又凝合,堅定而又分化;一切物質在這樣不斷的過程中,這是物質通遍的特性,為物質成為物質的因素。至於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質必歸於毀壞,是空;有與有間的空隙,也是空;虛空是眼所見,身所觸的無礙性。凡是物質─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於空的無礙性,一切色法才能佔有而離合其間。有虛空,必有四大。依這地、水、火、風、空五大,即成為無情的器世間。若再有覺了的特性,如說「四大圍空,識住其中」(成實論引經),即成為有情了。



傳道法師講解補充

「根境識」識為內心。根是根門,指六種感官,又稱為清淨色(色法是物質),很難用肉眼察覺,是神經系統。我們內心借由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產生色聲香味觸法,而認識外境。境是指外像,沒有貶抑。有時候用塵(六塵),有蓋覆的意思,指被外境所染。「根境識三和合」產生觸(識),由觸產生受,由受產生想,由想產生思,由思(意志決定)發動身口意行為。如果在根境識三和合,產生觸再產生受的時候能「如實觀緣起,如理思維,如分正抉擇」,就是與明相應,就能解脱破我執,更進一步會有悲智願行。相反的就是與無明相應,起惑造業受苦生死輪迴。

四種因緣「親因緣」「増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其實因和緣沒有很嚴格的界定,主要的稱為因次要的稱為緣。「親因緣」是最主要的因素。例如我知道妙心寺有開佛學的課程,有地點有設備有法師因緣具足,但最重要的因素是我想去聽課,這是親因緣。「所緣緣」所面對依頼觀察的條件因素境界對像。「増上緣」有力的因素,如前面的例子,聽說某某法師很會講課或課程內容自己很喜歡。「等無間緣」從頭到尾心和行為都沒有間斷。例如上學全勤,若是中途生病或有事不能去上學就不是等無間。

「不得過五語六語」,在「銅葉律」和「摩訶僧祇律」的解釋,說法不要超過五句六句。指對異性說法不要超過五句六句,怕說多了會產生情愛。但很多事情往往不是五句六句就能講清楚,可能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擾。在「五分律」「十誦律」「四分律」的解釋,說法不要超過五蘊六處這些範圍。說法不要談到世間論治國論賭博論戰爭論,東家長李家短和世俗人一樣,和佛法無關的内容盡量少講。這種解釋比較合理。



今日內容的教學節目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十四集-part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O6erU8dhl8&feature=related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十四集-part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Xyo8MuHUQ&feature=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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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十四集-part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srdoL4qHGU&feature=related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十四集-part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1uUT4wv7PU&feature=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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