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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人權、民權、主權,觀念溝通。
發表:竹根 2014-06-14 06:30:30 閱覽數:6401 (IP: ) T 4368 引 用
 


回應:天涯台客 2014-06-14 11:21:02 (IP: ) T 4368_R 2 引 用
不能叫「人權」抬頭,否則礙手礙腳,挖條馬路還得搞啥公聽會?

不能讓「民權」覺醒,否則危機四伏,一條老命隨時要被革掉。

不能令「主權」彰顯,否則難以愚民,大塊肥肉從此旁落他家。


竹根大人、討海大人 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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