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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中國想取得台灣歷史的解釋權
發表:竹根 2007-01-18 02:33:34 閱覽數:26503 (IP: ) T 2181 引 用
 


回應:修羅 2012-06-16 23:30:19 (IP: ) T 2181_R 22 引 用
讓你認為那篇文章是正反修羅寫的,

那麼

那篇文章就一定不是正反修羅寫的


最高竿的手法是:把我的意見給名嘴,讓他們去發揮!被告是他們在被告!其實是我的意見!我講了我想講的,又有一道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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