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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漫談「教官」
發表:Yuchin 2015-08-07 23:50:37 閱覽數:42263 (IP: ) T 4753 引 用
 


回應:Harry 2015-08-12 18:10:02 (IP: ) T 4753_R 52 引 用
如果要談對「法律的認知」,倒是想請教一下,貴教官對於所謂侮辱毀謗法律上的定義有幾多呢(不必節錄刑法30X條的內容,以您的一般認知即可),是不是要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以阻止網民朋友們超過三次對您的不敬?
對於您對敝人的失望我不表示失望,正如我對貴方之期望不在您的期望一樣。
靜待指教嘍,起碼我認為您是個很用功而且不做作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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