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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美國一步步回收台灣?
發表:cjse上海人 2005-10-31 21:58:23 閱覽數:184441 (IP: ) T 1494 引 用
 


回應:cjse上海人 2006-02-07 21:07:11 (IP: ) T 1494_R 68 引 用
一八九九年美西戰爭以後,西班牙割讓菲律賓給美國,菲律賓是美國憲法中的「列島區第一類未合併領土」,然而,日本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發動太平洋戰爭,隔年一月二日,日本攻佔馬尼拉,美國放棄菲律賓,撤離前,美軍統帥麥克阿瑟發表一句銘言:『我將回來』,隨後,日本依照佔領法國際規範佔領菲律賓,戰事逆轉以後,美國的參謀聯席會議打算跳過菲律賓先攻台灣,但是,經麥帥與美國總統私下會商以後,美國總統改變策略,先把菲律賓收復,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當時菲律賓是美國的「未合併領土」,要知道,「丟掉國土」在美國的歷史上還沒有發生過,這是麥帥說服美國總統改變進攻計畫的唯一原因。

台灣是美日戰後,符合美國列島區第一類規範的未合併領土,法理上:
第一:美國是台灣的征服者。
第二: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
第三:台灣是因為條約被割讓。

因此美國不可能冒險丟掉台灣,表面不說,其實掌握台灣恰到好處。這就是用模糊政策儘量不碰毛坑,大家相安無事,好處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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