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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道源法師講述『金剛經』
發表:aaa 2009-06-21 17:05:22 閱覽數:181248 (IP: ) T 2849 引 用
 


回應:aaa 2009-07-21 09:39:32 (IP: ) T 2849_R 71 引 用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乙三、究竟降住起修分(分二)
丙一、當機重問降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現在講到正宗分的第三大科,究竟降住起修分。究竟降住,就是究竟無我的這個究竟。「究竟」就是完全,「究竟降住」就是完全的降伏了妄想心,完全的安住了真心。前面你解悟的只是道理的認識而已,事實上你還是個凡夫,你解悟了道理之後,還得再起修,你的真心才能得到「究竟降住」,這叫做「依悟起修」;就是依著你悟出的道理,而去修行。要怎樣去修行呢?就是「全修在性」,因為一切萬法不離自心,所以要在現前這一念心中去修,你所修行的都在佛性上修,這叫做「全修在性」,這種的用功修行,那才是真實的修行。

舉個比喻來說,前面所講的道理,好比是地圖,你要到那裏,先把地圖看明白,通通了解清楚了,這就等於開了悟。這時候你再起步走,就絕對不會走錯路,也不會中途暫停下來,一定會繼續走到目的地,到達終點,這就是「依悟起修」。我們中國頓教禪宗,用功修行要通過所謂:「三關」。破本參就是破「初關」,再破第二關「重關」,再破第三關叫「末後牢關」。第一初關叫做破本參,也就是解悟,悟到佛的本性,就是悟到本來面目了;本來面目就是「我本來具有的佛性」。佛性是什麼呢?我明白了,這叫「開悟」,開悟了,就要腳踏實地的去修行,才能通過第二關,第三關。

如果我們不求「開悟」,就要先講修行,這叫「盲修瞎鍊」;好比你不用眼睛來引導你的雙足去走路,你走錯了,自己都還不知道,光在那裏瞎鍊一番,已經鍊到外道那裏去了,自己都還不曉得,這是多麼的冤枉和可悲。只走到中途,就以為走到目的地了,叫做「得少為足」;修行用功稍為得到好處,稍為得到利益,以為這樣就是成佛了,不要再修行了。所以我們修行佛法,首先一定要從「依文解義」的「解」開始;再進一步去求「深解義趣」的「解」,就是先悟了「理」再去修行,這樣才是最穩當,這樣我們才不會落到「盲修瞎鍊」盲修一場。

從第十七分起,一直到正宗分第三十二分,道理跟前面講的道理,完全不同。前面先教我們「依文解義」的「解」,要我們「生起信心」,一直說到第八分為止。從第九分起,就是推廣降住,叫我們「開解」,要「深解義趣」,一直說到第十六分為止。由第十七分開始,下面就是講要怎樣的起修了,要開始走上修行的路上去;這個修行可不是普通的修行,是「深解義趣」,悟解了這個「理」以後的修行;這個修行還是要依著這個「理」來修行,修到二十三分為止。再往下面就是講證果了。

今天我們能遇到「新眼疏」,遇到通理大師,「達天老人」,我得到他的光明指導不少,他這個金剛經分科是清清楚楚的,我們依著他的分科來講,就不會那麼的含糊,我要強調再說一次,到了這第十七分,就是講起修了,這個修行,可不是普通的修行,他是「深解義趣」以後的修行,也就是悟解了以後的修行。你要把這個道理記清楚,才能把經文的脈絡次第弄明白。

這正宗分的第三大科,究竟降住起修分,共分為二科。丙一、「當機重問降住」,「當機」就是須菩提尊者,前面第二分他已問過的,到第十七分又再問,叫重問。再問什麼呢?還是兩個問題:云何降伏其心?云何安住其心?第二科丙二、「如來原問發明」,「原問」就是釋迦佛照著他,須菩提原來所問的問題,來發明答覆,這個降心與住心的這個道理。先講第一科,「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這個「爾時」就是講到第十六分,這個時候,須菩提又出來仰白世尊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這個問題跟前面第二分所問的一樣,但是深淺不同。

這裏的「善男子善女人」跟前面不同,前面的是個薄地凡夫,要想學發心的「善男子善女人」。現在這個「善男子善女人」是開過悟,「深解義趣」的「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這個「發心」也跟前面深淺不同。前面是初學發心,發「無上、正等、正覺的心」,也就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這個正知正見的願心。這個地方是要「發修行的心」,這個發心者,雖然「理」已經悟解了,但是他還沒有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的「佛果」。所以要來求證,要求證就得學修行,現在就是發「要修行,要證果。」的這個心。所以這個「發」字,也比前者深。「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文字跟前面一樣,義理卻不同。

這就是你「悟」了「理」了,你要實際的起「事修」,你要在事相上修行用功了。可是真心還是會走動的。何以故?因為真心還不能完全安住。要是真心完全安住了,那又何必要來求安住真心的修行方法呢?真心為什麼不能安住呢?因為有妄想打閒岔。所以要來請世尊說降伏妄心的方法。這個妄心是最細的妄心,是「悟」了「理」之後,你要在事相上去修行。因為你的真心還有「微細動念」的執著,這個心很細,一定要把他降伏住。要怎樣降伏呢?世尊所答覆的,也跟前面的深淺不同。前面所答覆的是先要遣除掉「心外面的境界相」,這一點得把他記清楚。

這第十七分,所問的問題跟前面一樣,世尊所答覆的文字也一樣,但是義理卻不一樣,這裏是要去除「心內的執著相」,因為你「生心動念」,就會產生有能有所,一個能執著,一個所執著。所執著的是「外面境界相」,所以才一再的開導我們,「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色聲香味觸法」都是「心外的境界」,那是你所執著的,你把前面那個所執著「心外面的境界相」空掉了,可是心裏面還有個執著,這叫做「能執著的內心」。

這個道理,在第十五分,就已經先表明在那裏,這叫「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我見」與「我相」,這個「見」與「相」有什麼不同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是「心外的境界」叫「相」,是「所執著」的「相」。「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心內的執著」叫「見」,「見」是「能執著」的內心。把前面所執著的相,空掉了,心內還有一個「能執著」的「我見」,這個也是妄想心,所以要來降伏這個心內的妄想心。

丙二、如來原問發明(分三)
丁一、降心離相(分二)
戊一、略明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佛告訴須菩提說:這個善男子、善女人,發了「三藐三菩提心」。要怎樣才能安住真心?要怎樣才能降伏妄心?先答覆他降伏妄心的問題。要降伏妄心,你就必須要離相。發菩提心的這個人,「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當生如是心」就是應當生起這麼一個心,這又是什麼心呢?就是依著你發菩提心的心願而生起的心,發的菩提心是要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所以「我應滅度一切眾生」,那麼你就應當去廣度一切眾生,這是第一句,這下面就是告訴你要離相。「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這句在第三分已講過,這地方就容易了解。「滅度」就是涅槃,把一切眾生度到無餘涅槃上這叫做「滅度」。「滅度一切眾生已」把一切眾生都度盡了,換一句話說,就是把一切眾生都度成佛了。

「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而沒有一個眾生實實在在得滅度。「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這個問題與答覆都跟前面一樣,範圍卻有不一樣的地方。不一樣的地方就在這一句「滅度一切眾生,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這一句跟前面翻譯不一樣,就在這個「實」字上,前面是「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這裏是「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前面是「空」這個「眾生相」,因為「眾生相」是因緣生法,當體即空,那有一個眾生,為你所滅度;前面是注重在「空」這個所度的「眾生相」。現在這個「實」字放在下面,「實」在沒有一眾生,「實為我滅度」。「空」這個「內心之相」就是你不要執著這個眾生「為我所滅度」。

實實在在沒有一眾生為我所滅度的,這就把「內心」的「執相」,也「空」掉了。所以下面就解釋,「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你既然是個菩薩,你就不是凡夫了,尤其到了後半卷,已經是個開過悟的菩薩了,更不是凡夫了。那麼你為什麼還要執著「我等四相」呢?你要是執著我是「能度者」,眾生是「我所度者」,這個「能度」就變成「我相」,「所度者」就是個「人相」。「能」「所」的差別對待,就是「眾生相」,你執著不捨,就是「壽者相」這完全是凡夫境界。假使你還存有這個「我等四相」在,那你就不配稱為「菩薩」,你還是叫做凡夫。「我等四相」的執著有三層,一是「我執」的「我等四相」;二是「法執」的「我等四相」;三是「空執」的「我等四相」。

你有「我等四相」在,就比不上二乘人,因為二乘人,第一層,「我執」的「我等四相」已經空了。你要當菩薩,不但「我執」要空「法執」也要空,這樣你才能自利利他,超過凡夫位,超過二乘位,你才是個真實菩薩,這才是修行成佛之因的正確方向。佛是修行過菩薩道的,這個歷程,他是過來人,當然他了解菩薩道要怎樣的來修才會成佛。下面再加以解釋,「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你若執著「我是能發菩提心者」,就是「我執」未空。你執著「有一個菩提法為我所發」,就是「法執」未空。「我執」不空「法執」不空,就不能修成佛之因了。

佛是過來人,所以在這裏告訴我們「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就是要我們曉得,一切法當體即空,因為一切皆因緣所生,「因緣所生法,緣生則生,緣滅則滅,當體即空。」所以一切法的當體皆「空無自性」。因此,「菩提法」也不可以執著。所以實實在在就沒有個法,叫你去「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既然沒有「菩提法」叫我們去發,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執著有個眾生可度呢?所以一切法都要「離相」,對一切法都不能生起執著,才能捨離「我執」、「法執」,這樣修才是菩薩修成佛之道。佛為了證明「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在下面的一段經文,就引證他在然燈佛前,怎樣才能授記的原因。

戊二、詳示(分四)
己一、得記離相(分四)
庚一、問答略明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燃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

這段經文,為什麼佛又把前面「授記」的公案再引出來呢?因為這地方講到:「沒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既然說沒有這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這麼說這個「菩提法」也是「空」的!那麼,世尊!您在然燈佛那兒授成佛之記,這不是得了個「菩提法」嗎?您沒有得「菩提法」,那您又怎樣授成佛之記呢?假使這個「菩提法」是「空」的,世尊!您「授記」當然也是「空」的,結果「成佛」的時候,當然也是「空」的,那不是落於「斷滅」了嗎?佛要解開這個疑結,就引證授記的這個公案說:我得的這個「菩提法」人,是「無法可得」才授成佛之記的。

為了要給你們明白,所以才問須菩提:「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須菩提「深解義趣」,懂得了「離相」的「道理」,所以回答說:「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法可得,才是真得。這是什麼道理呢?因為無法可得,才能捨離「法執」;有法可得,反而落入虛妄,落入「法執」。你雖然是發了菩提心的菩薩,也不能執著這個「菩提法」,這樣才能成就「離相降心」,以「無住」來「安住真心」的般若妙慧。這部金剛經你不去聽法師講經,是永遠不會懂的。你聽多了,對於經的道理才會越聽越熟,才會有所領悟。金剛經前半卷解釋,教你發心度一切眾生要離「眾生相」。由十七分起,這後半卷說明了連能度的這個「心相」要離開。就連這個「授成佛之記」的這個「相」也要離開。

「如來於燃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否?」這個問題在前面第十分就有問答過,但是這個地方有個深淺不同;前面第十分的問答,是針對沒有一個「所得」的「菩提法」,把「能」與「所」分開了。其實「所得」的「菩提法」還是「心外之相」。十七分這裏所說的是沒有「能得的心相」,連「能得的心相」也要空掉。這就把佛說的「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歸納起來,連這個發菩提心的人都空了,那裏還有個「菩提法」可得呢?連那個「能得」的人都空了,那裏還有「所得」的「法」呢?為什麼「能得」的人也是空的呢?因為他內心的「能得之相」已經空掉了。

內心都空了,那裏還有個「能得」的人呢?心內都空了,那還有個「心外的菩提法」可得呢?這就叫「一切法空」,也就是須菩提「深解義趣」悟到的甚深義理。這裏是說連「能得」的「心相」,也要「空」。這就比前面第十分又更進一步了。前面是「空」:「所得的菩提法」,這裏是「空」:「能得菩提法的心相」。發菩提心的人,他的心都空了,那還有個「所得」的「菩提法」呢?所以實實在在佛在然燈佛面前,沒有個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佛就給他印證說:你說得對!你說得對!重演「如是」,就是加重語氣,是絕對之詞,是說你絕對沒有錯,你說的絕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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