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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沖繩島 Okinawa ◆
發表:天涯台客 2012-05-22 12:44:00 閱覽數:91597 (IP: ) T 3504 引 用
 


回應:天涯台客 2012-06-03 07:09:40 (IP: ) T 3504_R 96 引 用

 
《 琉球地位 ~ 林志昇 》

琉球地位 Status of the Ryukyus

2012年5月15日,日本國政府和沖繩縣政府共同在沖繩縣宜野灣市,隆重舉行「沖繩復歸40周年紀念大會」,台灣民政府在主席曾根憲昭率領十八位內閣成員赴沖繩縣參與慶祝活動,對日本而言,「沖繩復歸」當然是值得紀念和慶祝;然而,在國際法理上「琉球地位」卻仍有爭議。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琉球是日本領土一部份,而中華民國政府儘管是處於流亡狀態,也同樣不被國際社會承認,在法律上,至今仍拒絕承認琉球列島主權歸屬日本國。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探討琉球國際地位如下:

1945年7月26日美國總統(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杜魯門、英國首相(the Prime Minister of Great Britain)邱吉爾及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總統(the President of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蔣介石,共同發佈波茨坦公告,其中第8條規定日本主權必須被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同盟國所決定之一些小島內。因此,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確實是有立場,不承認琉球是日本國憲法架構內日本國之領土一部份。美國將託管琉球列島及尖閣諸島之權利,移轉給日本國政府,而有所謂「沖繩復歸」之說法,由中華民國國民洸異鼤捰茼角坐今堨蟆磟F府,根據波茨坦公告之規定當然是可以拒絕承認。

然而,1951年9月5日簽署舊金山和約前三天,杜勒斯針演講時,對琉球所提出之殘餘主權(residual sovereignty over the Ryukyus),並非歸主權權利不及於琉球之日本國,而是歸對琉球保有主權義務之日本天皇。在國際社會中,包括美國、英國、中國及日本國之任何主權國家,在萬國公法架構內,都必須承認日本天皇對琉球行使主權權利之權能,無論是暫時被移轉至美國或日本國,琉球之最終地位是歸屬日本天皇。

由於琉球住民在美國託管期間,被懸置的大日本帝國憲法體制內之日本臣民身份,1972年5月15日後,並無恢復為日本國憲法體制內之日本國民的正當性,唯一辦法是「政治處理」,經由「集體歸化(collective naturalization)」將琉球住民歸化成日本國民。然而,一方面,在1950年(昭和25年)5月4日頒布,而於7月1日施行之日本國籍法(法律第147號),歸化日本國籍條件之一是:必須「連續5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然,絕大多數之琉球住民在日本並無住所。另一方面,集體歸化的原則「缺一不可」是必須所有琉球住民皆基於自願和意願成為日本國民,可是,1970年6月間有「琉球獨立黨」成立。另外,根據現為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林泉忠先生在2005年至2007年任琉球大學副教授期間,所做研究報告認為:「支持琉球獨立運動之琉球人約在20%至25%間。」可以推論,1972年5月15日之時點,並非所有琉球住民都樂意被歸化成日本國民。因此,琉球住民被集體歸化成日本國民並不合法。儘管如此,琉球住民是在美日兩國政府刻意模糊下,被當做「日本國民」,其和因流亡中國軍事佔,以致日本臣民身份被懸置之台灣住民,依日華台北和約第10條,被非法集體歸化成「中華民國國民」之政治操作,是完全相同。

琉球地位嚴格來說,在法理上,仍有爭議餘地,至今仍未達最終狀態。建議琉球人民基於法理上和台灣人民有「共同效忠關係」,配合台灣民政府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使琉球也能達最終地位,阻絕中國對台灣和琉球之覬覦。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5/29


參考資料 1:

2005年,琉球大學副教授林泉忠(Lim John Chuan-tiong)對18歲以上琉球人進行了電話調查,他收集了1029份有效回答,其中40.6%的人認為自己是琉球種族,而不是日本種族。24.9%的人表示支持琉球獨立運動。 2007年,同一系列的調查訪問超過1000名當地人,41.6%受訪者認為自己是琉球人、25.5%認為自己是日本人、29.7%認為自己既是琉球人亦是日本人。20.6%的人認為琉球應該獨立,64.7%認為不應該獨立。

參考資料 2:

琉球故事〈六〉:不必然的「祖國」
2008-07-21 12:02:22

一 九七二年,沖繩正式「復歸」日本,是為沖繩近代以來的第三次「歸屬變更」。「復歸」日本後的沖繩一方面享受著許多沖繩人所期待的與日本的一體化生活;另一 方面,由於在經濟上長期依賴日本的巨額補助,自尊受損,同時承受美軍基地的壓力,沖繩民衆也開始思變,逐漸走向尋求「自立」的方向。

一九八○年代在工會與知識界之間就出現過「自立論」的討論,提出了沖繩「自治縣」或「自治州」等構想,還制定了各種版本的「憲法」。這一時期的「自立論」思潮,是在「復歸」十周年的時候,作爲對「復歸祖國」的一次反思。到了一九九○年代,沖繩社會摸索「自立」的舉動再次出現,更首度出現了官(縣政府)民共同推動的「自立」運動。自此以後,謀求「沖繩自立」成爲沖繩社會的主流意識。在這一波「自立」主流化的過程中,視日本為「祖國」的意識也相對地趨於淡薄了。

近年來,沖繩社會的「自立」傾向並沒有明顯減弱的趨勢。不過,積極主張的團體仍然不多,主要包括來自文化思想界的「二十一世紀同人會」、學術界的「沖繩自治研究會」,以及單槍匹馬,於二○○五恢復運作的「琉球獨立黨」。「琉球獨立黨」是唯一以「獨立」為訴求,展開政治活動的團體,而其它團體不但低調,甚至傾向使用「自立」以取代相對敏感的「獨立」。


轉載自 ●台灣民政府 / 琉球地位 Status of the Ryuky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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