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a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印順導師「以佛法研究佛法」:
發表:aaa 2010-09-20 18:00:25 閱覽數:68619 (IP: ) T 3116 引 用
 


回應:aaa 2011-02-10 17:48:18 (IP: ) T 3116_R 97 引 用
八 如來藏為生死依

再說如來藏為生死依:由于各家的解說不同,彼此的差別很大,問題也最難解說。如說如來藏是空性、法性,生死是不離法性的,則唯識與中觀,也都是作如此解說的。生死不離真如法性,依之而說生死,但僅說不離,還未能說明這一問題的核心。從大乘經看來,如來藏佛性,為一切眾生本有的清淨心,在佛是如來,在眾生是眾生,都不須要說阿賴耶識的。此如『華嚴』、『涅槃經』等,均祇說如來藏而不說阿賴耶的。如說到如來藏為生死依,則如來藏便與阿賴耶發生了關係,因為說明生死世間的一切,要從阿賴耶說起。這在『勝鬘經』中。雖還未明顯地表露出來,但到了『楞伽』、『密嚴』、『楞嚴』、『起信論』等經論中,如來藏與阿賴耶識的連繫,確已明顯地說出了。

如來、如來藏、如來藏我,與阿賴耶識的教義,本沒有必然關係。後期大乘經以唯心思想為中心,建立「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宗義,所以如來藏心與阿賴耶識非常密切起來。基於唯心的立場來說,如來藏與阿賴耶,是當然相結合了。

唯心思想,有一基本見解:即宇宙的一切現象,都不外乎吾人心識的變現。可以說,一切的現象界,即吾人內心所現起的相狀,也即是心之一分。所以唯識學者,稱外在的一切為心之相分,內在的心識為見分。一切法不離自心,隨心幻現;阿賴耶識為一切心識中的微細心識,相續不斷,成為一切眾生的生死依。如來藏是在眾生身中(或蘊處界中,或貪瞋癡中),而眾生的身心一切,即是阿賴耶種識所幻現,所以如來藏也即在阿賴耶識的底裡。一切心識的根本真實,也即是如來藏了。基於這一意義,如來藏是內在的心性;阿賴耶識是承內啟外的動力。玄奘系的唯識學者,說明生死輪迴,是不說如來藏的,只說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至於阿賴耶識性,因它是不生不滅的無為法,所以不去論說它與生死的關係。說明生死世間的一切,都在生滅相續的阿賴耶識中去解說,這是唯心大乘的一派。重視如來藏的學者,對現象界的說明,是推論到不生不滅本性清淨的心源─如來藏,是現象界的根源。從這一意義來說,阿賴耶識與如來藏心,雖本是不甚相同的,卻與阿賴耶識的變現一切有關,而形成不即不離的關係。但對阿賴耶識,也還有不同的解說。一.地論師(後來發展為華嚴宗)依『十地經論』說,阿賴耶識即是第一義心,真心,如來藏,這說明了阿賴耶識與如來藏是一體的。這在現行的經論中,是有其根據的。如『楞嚴經』中,將阿賴耶識視為如來藏。趙宋譯的大乘經(經名記不得),也有說「阿賴耶淨識」;『密嚴經』中,說「我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又說阿賴耶是佛性,是我,當然也是如來藏了。所以,『楞嚴』、『密嚴經』等,與地論師一派的思想極為相近。二.依攝論師的唯識學者說,阿賴耶識是著重在不清淨的,雜染的,虛妄的,生滅的,有漏種子的,一切不清淨的法體,均歸諸阿賴耶識中,阿賴耶識成為「過失聚」,為一切煩惱、業苦─三雜染種的聚合處。所以。阿賴耶識是以虛妄分別為自性的。這在玄奘譯的聖典中,對此也有充分的說明。但梁譯『攝論』,又說阿賴耶識有「解性」,是成佛而不失的覺性,這顯然說阿賴耶有此染淨二分;淨分的解性。就是如來藏了。三.依『起信論』說,阿賴耶是真妄和合的,是善與惡、真與妄的統一體。他的立場。是真妄平等的。至于真妄和合的統一體究竟是什麼,也難以明了。由於對阿賴耶識的看法不同,所以對如來藏為生死依的論題,也有不同的解說。不過,真心論者,雖然說阿賴耶識是真心,但古代的十地論師─慧遠,即說明偏真不生,但妄不起,而必須真妄和合,一切法始能建立。所以在說明時,可以有所偏重,而真正的說明生死依,確有和合的意義。如『攝論』是著重阿賴耶雜染的,又點出「解性」。十地論師是著重真淨的,從慧遠的解說中,可知真心也不能不說和合。『起信論』不偏於真妄的統一,更為明顯。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