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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審判長直接裁示案件沒有違憲」? 這話嚇死我了!
發表:新寬 2006-12-22 19:27:30 閱覽數:6661 (IP: ) T 2152_R 0 引 用


>>國務機要費案一開庭,法官就裁定審理此案不違憲,而且律師團無法再提抗告。TVBS記者賀乙舜:「審判長在一開始呢,就直接裁示,說這個案件,並沒有違憲的問題,必須繼續審理。」

※※※※※※※

TVBS記者這段話令人瞠目結舌。
“有否違憲”是審判長可以「直接裁示」的喔?
是記者懂太少?還是法官懂太多了?


憲法52條是憲政體制問題,不論哪黨執政都可能遇到的。
我不知如此蠻幹下去,萬一2008年小馬當上總統,是否要常常跑檢審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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