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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停播一個月」是最低標準的處罰
發表:新寬 2007-03-30 21:08:03 閱覽數:6371 (IP: ) T 2257_R 0 引 用


「泡製假新聞」的誘因來自拼收視率、衝商業利益,惟有「停播」才符合媒體公道。

如果只罰一、二百萬,簡直只是「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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