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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法律大戰,馬英九一時真奈不了王金平何
發表:竹根 2013-09-10 21:25:05 閱覽數:39747 (IP: ) T 4099_R 0 引 用
 如王金平要採取反擊,可像前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舒博的例子,

如王金平遭撤銷黨籍,將可循人團法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國民黨考紀會的處分違法,向民事管轄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使王可繼續維持立法院院長的身分。

如果王金平遭到撤銷黨籍,王可依民事訴訟法第538條中的規定,向民事管轄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除此之外,也可以撤銷黨籍處分之決議違反國民黨章程應屬無效為理由,提起確認黨籍存在之本案訴訟,以維持該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效力。如此一來在案件訴訟期間,王金平仍可繼續擔任立法院院長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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