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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爺們哥們大細漢哪仒差呰濟
發表:老工仔 2018-03-28 15:31:23 閱覽數:1410 (IP: ) T 6064_R 0 引 用
爺們哥們大細漢哪仒差呰濟
  台大校長遴選,無視外界反彈,一意孤行,這在民主社會難得一見,何況出現在最高學府,當然難平眾議,教育部幾次要求就疑點澄清,遴選委員會置之不哩,硬是要橫柴攑入灶,寧願頭髮試火。

  在中國廈門大學擔任兼職教授及碩博士班指導教授等,台大日前召開校務會議,台大人事室一度說管在中國是「榮譽職」,管理學院則引廈大回信表示是客座教授,就當沒事,相關說法引發台大其他教授不滿。

  有台大教授指出,前年有中國學校要聘為講座教授,向台大人事室詢問後回說不准;去年該校再度邀約,強調兼職、榮譽職、掛名等「任何形式」都可,再次詢問校方,人事室又回覆連「榮譽職」也不准,因而放棄;沒想到,管中閔赴中國廈大兼職,校方卻積極護航。

  在理不直而氣壯,到底恃何而無恐。死鴨仔硬嘴桮,為一人而毀了一校,置校譽伊于胡底,唉!爺們哥們大細漢哪仒差呰濟。





遴選程序有瑕疵 教部可不核准聘書
法界:遴選程序有瑕疵 教部可不核准聘書
〕「台大校長遴選有程序瑕疵,教育部當然可以監督!」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爭議未平,不少意見分析已漸趨明朗,如法界就研判,遴選程序出現瑕疵,既有違法存在,且給台大機會補正卻未補正,教育部可祭出適法性監督,不核准新校長聘書。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指出,依大學法第九條第二項,雖有部分法律見解認為,校長遴選中,教育部沒有裁量空間,但教育部仍肩負適法性監督職責,只要程序有瑕疵,不論重不重大、明不明顯,就可監督並要求台大改正。
邱文聰說,校長遴選過程,管中閔有兼任台灣大獨立董事的職務應揭露而未揭露,連該遴委會日前開會,也承認獨董身分對遴選的影響難認定,卻又決議當選資格毫無疑義,彼此前後矛盾,在程序合法無瑕疵的要求上,自然站不住腳。
邱文聰說,針對程序瑕疵,教育部也跟台大有多次公文往返,加上台大日前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等討論卻擱置議案,證明台大沒有能力釐清疑義,如今教育部可根據手邊既有事實及證據,做出不核准新校長聘書的判斷。
台灣法學會日前也召開大學自治與大學法座談會,會中提到程序瑕疵與程序正義,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認為,管的獨董身分未揭露,可能導致遴選結果不一樣;而修正程序瑕疵,如果學校自治夠好,就由學校啟動,若有衝突,就需靠外部力量如教育部處理,若再有需要,可由司法救濟。
兼職連環爆 廈大招生簡章處處見「管」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接連被踢爆,涉違法赴中國廈門大學擔任兼職教授及碩博士班指導教授等,台大日前召開校務會議,台大人事室一度說管在中國是「榮譽職」,管理學院則引廈大回信表示是客座教授,就當沒事;相關說法引發台大其他教授不滿,不少教授過去曾獲中國邀請出任客座或講座教授,但多被人事室打槍,對比管中閔的放寬,指控校方偏頗不公。
台大管院疑幫管擺脫兼職違法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PO文指出,接下來台大校園內最流行的運動,大概是詢問中國兼職如何申辦?她更直接寄信給人事室,表露已獲中國北京大學、清大等邀約客座、兼職教授等榮譽職,盼告知如何申請。對台大管院引廈大片面說法「不支薪、不授課」,幫管擺脫兼職違法,劉則質疑,管在台大也是講座教授吧,所以也是不支薪不授課?
而廈大拚命將網頁所有登錄管中閔的資料下架,但台灣學者則不斷披露管中閔與廈大間的兼課兼職訊息,不僅列入廈大師資,甚至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招生課表等也處處可見管列名老師;昨日又被舉證,廈大經濟學院高層教育發展中心的師資名單,又可見到管中閔,顯是廈大長期聘用的名師。
台大機械系特聘教授陳炳煇感慨表示,廈大曾主動提及要頒授客座及講座教授,該職也稱免授課,但一年提供十萬元人民幣,當時收到聘書不敢簽,乖乖去問台大人事室,人事室再問教育部,得到回覆就是「不准」;如今管中閔涉廈大教職授予,台大及教育部的標準應一視同仁。
有台大教授也指出,前年有中國學校要聘為講座教授,向台大人事室詢問後回說不准;去年該校再度邀約,強調兼職、榮譽職、掛名等「任何形式」都可,再次詢問校方,人事室又回覆連「榮譽職」也不准,因而放棄;沒想到,管中閔赴中國廈大兼職,校方卻積極護航。
校務會議紀錄已送教育部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台大已將校務會議紀錄送教育部,正由人事處檢視相關資料,後續會再簽高教司和法制處等單位,作適法性處理。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教育部自九十八年的解釋函也規定:「現行與大陸地區公立學校交流政策,關於『研究、教學人員交流』部分,僅限於一般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請勿涉及聘任我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事宜。」
教育部強調,台灣的大學可與中國學校進行短期或常態性交流,但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需先向教育部申報,教育部在審理兩岸學校交流時,也都會提醒不要涉及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對於有教授陸續在廈大課表中查出管中閔列為教授等擔任教職證據,教育部表示,將再進行瞭解和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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