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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陳明文光天化日下的三百萬元
發表:大舌頭 2019-10-31 18:16:27 閱覽數:1374 (IP: ) T 6896_R 0 引 用
台灣人所說的"現金",指的是摸得到,看得到的國家鈔票。台灣人也知道:除了和路邊店家的小販做交易非得用現金外,還有:不動產或大宗物資交易首簽時所付的訂金/買黃金的價金都一定要用現金(呆呆的早年,還特地去辦台灣銀行的本行支票去下訂而遭婉拒)。。。。但是狗鳴黨的囉嘍可能大半生都在下層社會廝混,所以才很清楚;更有:毒品交易/綁票的贖金/妓女的夜渡資/買凶殺人的前金/賄賂公務員的紅包#一定要用現金。才會強烈懷疑陳明文光天化日下,攜帶三百萬元趴趴走是要幹黑的。
在狗鳴黨持之以恆的戒嚴時期,官人受賄收紅包,只有笨透的才打開口袋等人塞現金。精光的,美女美酒飽嘗之餘,下筆給個帳號,就等著存摺跳格。最不上道的,就是節後讓南北貨行堆滿回收的金華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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