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庫存_新寬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驗票是「技術」,不是「司法」
發表:新寬 2004-05-12 19:35:38 閱覽數:1951 (IP: ) T 979_R 0 引 用
驗票的工作在找出「不應廢而廢」(不應被認定廢票而被認定為廢票)或「應廢而未廢」(應被認定廢票而未被認定為廢票)的選票,屬於極單純的「事實認定」的工作,不屬於「司法」議題。

然而大量司法人力卻被迫投入,參與這行政人員就能夠搞定的繁雜瑣事。

選前既已有嚴格認定標準,開票時「各方賢達」既睜眼瞪視,還剩多少舞弊空間?而根據廢票認定標準逐一檢視選票是否符合,也只屬於「事實認定」的工作而已,並未涉及法學見解,聘請一群律師、法官來做這事,真的會讓法律人大歎「書到用時方恨多」!

「已經有1000張爭議票了!」甲媒體如此喊。
「又發現5000張爭議票了!」乙媒體提高分貝尖叫。
把驗票弄成像棒賽般峰迴路轉、高潮迭起,看來是泛藍可演、也是唯一能演戲碼。

「驗票!真令人厭惡!」累壞一群法律人後,以後恐無人願意參與了。
「參與開票?開甚麼玩笑!」選務人員被當成嫌犯後,年底選務可能人人望而卻步。

唉!造孽!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