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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鼓動攻擊 未行動也觸法

發表:gagaman 2006-08-28 11:34:00 閱覽數:22842 (IP:  ) T 2036_R 0 引 用
網路鼓動攻擊 未行動也觸法

記者賴仁中/特稿

疑為倒扁激情人士所為的網路散佈恐怖攻擊訊息案,從法律角度看,無論有無實質行動,均已涉及「煽惑犯罪」、「恐嚇危害安全」與「恐嚇公眾」罪嫌,一旦逮獲張貼人,將被司法究辦。

法界分析,散佈恐怖攻擊訊息者,留言鼓動參加者「自備汽油彈」,並教導製作及使用汽油彈,還訂時間及特定目標鼓動恐怖攻擊,這些作法構成以文字等方法來煽惑他人犯罪,觸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最重可處二年徒刑的「煽惑犯罪」罪。

另一方面,因散佈的訊息目標明確,包括台北車站、官邸等,形同是以衛戍官邸、車站者為恐嚇對象,且明顯迫使相關國安、治安機關緊急加強戒備,因而也涉及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最重可處二年徒刑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而揚言對人車出入眾多的火車站施以攻擊,則又涉嫌同樣最重刑度二年的「恐嚇公眾」罪。前述三罪分別規定在「妨害秩序」與「妨害自由」罪章中。

再者,由於嫌犯公開張貼在討論區上的留言不止一則,這在法律上可能被認定不止一次犯罪行為,但總共至少觸犯三罪,所以本案一旦進入司法審理程序,三罪也可能不合併論罪,改以分開論罪來處斷,若是如此,被告總刑度將會提高。

網路言論自由 不能無限上綱

記者賴仁中/新聞分析

無論藍綠,都有人愛在網路上表現政治激情,這無可厚非,但言論逾越法律時,就要受法律管束,這不是干預言論,而是依法論法。

所以,坊間有反扁支持者私下傳論,檢警追查網路上「火燒官邸」張貼人,是在打壓倒扁行動、是藉法律來箝制政治言論;此番妄論,才是毫無法治原則的政治攻擊手段。

不單如此,本案張貼人選在美國網路上登錄帳號,再輾轉把鼓吹暴力內容轉貼回台灣網站,更可見其避免被台灣警方追查的「極具計畫性」心思,若干法界人士認為這應是一件「明知違法而故犯」的陰謀犯行。

從屈肇康的網路刺扁論,到如今網路出現攻擊台北車站與火燒官邸訊息,顯示若干政治激情者,選擇更為激烈的方式,表達政治理念。

這兩案分遭偵辦與追查,並不是言論內容有什麼問題,而是言論張貼人行為涉嫌違法,包括煽惑他人犯罪或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這與電台出現「刺馬論」一般,只要有違法之虞,檢警就介入偵辦,可說是「法律之前、藍綠平等」。

網路上除不可鼓吹暴力攻擊,也不能無中生有進行政治謾罵,否則也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罪;真要批判政治,須在「確有所本」前提下為之,才不會逾越法律規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ug/28/today-fo11.htm

回應:gagaman 2006-08-28 13:27:18 (IP:  ) T 2036_R 1 引 用
國際刑警 助查網路恐怖份子

〔記者邱俊福、陳恩惠、賴仁中/台北報導〕網路散佈「火燒官邸」、「攻擊台北車站」事件,檢警就張貼人的犯意研判,有可能不單是情緒之言,而是有計畫的鼓吹暴力行動;刑事局就散發者使用兩個不同IP位址皆位在美國,除發文給奇摩網站業者調噪禤~,也正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協助偵緝全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ug/28/today-fo10.htm

回應:gagaman 2006-09-01 16:57:26 (IP:  ) T 2036_R 2 引 用
車站詐彈客 刑事局:一名移居加州的陳姓男子涉案
2006/09/01 16:27 Video
記者潘姵如/台北報導

上週網路謠傳台北車站遭人放置炸彈,雖說是虛驚一場,不過刑事局已經掌握放消息的嫌犯,是名已移居美國加州的現年38歲陳姓男子。不過,陳某已在8月28日出境前往中國大陸;而陳某雖否認涉案,但全案仍依煽惑他人、煽惑軍人背叛罪究辦。

8月下旬有人在網路上散布攻擊總統府、台北火車站的言論,刑事局偵九隊依據網路上IP 位置追查,發現所有張貼恐怖攻擊文章的時間、地點都位於陳某在台住處、公司;且在日本、中國張貼恐怖攻擊文章的時、地,也與陳某搭機時間吻合,因此認定陳姓男子涉案。

警方指出,陳某目前住在加州聯合市,擔任加州某銀行副總裁,在美國與中國都有投資,而他在8月28日由美國搭機前往中國,接著又在次日飛往日本,接著又搭機到中國。
http://www.ettoday.com/2006/09/01/91-1985366.htm

回應:竹根 2006-09-02 00:40:17 (IP:  ) T 2036_R 3 引 用
威脅炸官邸車站 電郵發自中國 網路發恐怖言論 警不排除偵訊 2006/09/01

在上個月底有一名暱名救國團的狂熱分子,不但在網路鼓吹民眾攻擊台北火車站和玉山官邸,不但列出製造汽油彈的方法,引起台北車站一陣恐慌.結果警方查出,散播恐怖攻擊言論的是一名遷居美國的陳姓男子,而他發表的地點是位在日本和中國.

由於網路上突然有人散佈一連串煽動群眾,要對玉山官邸和台北火車站進行恐怖攻擊的言論,讓警方為了公共安全一度緊張大舉開地毯式搜索.因為署名救國團的不明人士不但指明要火燒官邸,癱瘓台北火車站,而且要求軍中人士響應加入,還詳細列出製造汽油彈的材料和方法.結果警方根據網路IP,查出嫌犯就是目前在中國的美籍華裔男子陳國樑. <> 原本設籍台北市的陳國樑,目前已經遷居美國加州.由於他擔任中國方舟集團的副總裁,因此經常在中國從事房地產投資.由於他在日本和中國不斷上網鼓吹恐怖攻擊,警方已經和他取得連繫,將等他回到台灣進一步偵訊.
http://www.ttv.com.tw/news/html/095/09/0950901/09509014550002L.htm

回應:竹根 2006-09-02 13:49:57 (IP:  ) T 2036_R 4 引 用
網路炸彈客》號召炸官邸 網路IP找到華僑
記者陳一雄╱台北報導 2006-09-02 02:27

在網路上署名「救國團」號召軍人起義,並教導民眾以汽油彈等攻擊台北車站的炸彈客,經刑事局追蹤網路IP,認為是已移民美國的方舟集團副總裁陳國樑涉嫌重大,昨天已管制他入境,並請美國協助追查。

刑事局指出,陳國樑涉嫌觸犯刑法「煽惑他人犯罪」及「煽惑軍人背叛罪」,近日將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如果罪名成立,最重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警方調查,卅八歲的陳國樑出生於台北市北投區,八十二年間前往美國發展,直到九十三年取得美國綠卡,移居美國加州聯合市。目前是「方舟集團」副總裁,這家公司主要從事廣告行銷及房地產生意。

今年八月十九日至卅日,計有十篇「震撼登場,全面引爆」的恐怖攻擊文章被張貼在雅虎汽車討論區,前四篇先是詳載如何製造汽油彈,號召民眾於八月十九日、廿六日炸毀台北車站及總統官邸,宣稱廿六日晚間十一時發動總攻擊。

後六篇文章則署名「救國團」,邀軍中人士參與,表示「歡迎軍中弟兄加入,我們需要你的投入,我們需要火箭筒及迫擊砲等」,並宣稱已號召八十多位民眾參與,將於九月二日晚上十一時火燒官邸,九月三日晚上癱瘓台北火車站。

刑事局調查發現張貼攻擊文章的IP來自美、日及大陸等地,前四篇從陳國樑位於美國加州聯合市的公司及住家上網;另五篇自日本成田機場上網,最後一篇於八月卅日在大陸上海上網,比對陳國樑海外行程,發現吻合。

警方於是透過管道策動陳國樑回國說明;他已隔海喊冤,表示不會做這種無聊事,懷疑美國公司電腦遭駭客入侵遭人盜用貼上「全面引爆」恐怖攻擊文章,他說人在大陸上海談生意,返回美國後將親自追查公司電腦是否遭人盜用。

不過,警方認為駭客很少利用個人電腦當跳板,因陳的公司使用個人電腦,警方認為駭客入侵機會不大;且陳聲稱出國隨身帶筆記型電腦,未借他人使用,警方追查IP來源,認為證據都指向張貼攻擊文章的是陳國樑。
http://news.yam.com/udn/society/200609/20060902262760.html

回應:竹根 2006-09-02 16:18:54 (IP:  ) T 2036_R 5 引 用
網召火攻台北車站、玉山官邸? 陳國樑怒:根本不是我!
記者王惠玉、張俊忠/上海報導 2006-09-02 12:03

刑事局宣布破獲網路上署名「救國團」,號召炸官邸的炸彈客,就是美國方舟集團副總裁陳國樑。目前人在上海出差的陳國樑跳出來喊冤,他說打電話到刑事局想問個清楚,結果換來的是「上面逼得很緊,要趕快破案」,陳國樑氣得要刑事局還他清白,不然就要提出告訴。
http://news.yam.com/ettoday/society/200609/20060902263633.html

回應:gagaman 2006-09-29 21:53:05 (IP:  ) T 2036_R 6 引 用
傳簡訊殺你 無力下手也犯法
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06-09-29 02:57

板橋市一名沈姓婦人不滿丈夫與羅姓友人有債務問題,傳英文簡訊威脅要殺了羅,板橋地院一審認定沈婦當時懷孕七個月,無力殺害羅,因此判決無罪。

但是檢察官認為判決太過離譜,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院認同檢察官的意見,認為沈姓女子傳送簡訊的行為已經構成恐嚇,改判沈女有期徒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

法界人士指出,恐嚇他人致生危害安全,並不代表危害的內容一定要實現才構成,只要恐嚇內容足以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就已足夠,否則一名癱瘓的人,恐嚇他人要殺害其全家,客觀上根本不可能達成,就不用受刑法追訴?

根據調查,卅餘歲的沈姓女子,因張姓丈夫與羅姓男子為多年朋友,兩人常一起吃飯或打球,加上雙方有借貸關係,沈女不滿丈夫在她抱怨時偏袒對方,對羅心生不滿。

去年九月,沈女聽說羅姓男子對外聲稱她丈夫要買車給他開,一時氣憤,以行動電話傳英文簡訊給羅,內容大意是警告羅,再亂說話就要殺了他。

法院審理時,沈女說她當時懷孕七個月,根本無力殺害卅餘歲的羅姓男子,且羅收到簡訊後照樣跟丈夫打球吃飯,簡訊內容是小學英語教學中的「英語吵架百句」之一,是她的口頭禪,並非恐嚇。

法官採信沈女說法,判決無罪。但全案到了高院審理時,高院合議庭認為,獨居的羅姓男子在半夜收到簡訊後血壓升高,隔天立即報案,顯已心生畏懼,已經構成恐嚇要件,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罪。
http://news.yam.com/udn/society/200609/20060929380608.html

回應:gagaman 2006-11-12 19:02:40 (IP:  ) T 2036_R 7 引 用
煽火攻官邸 陳國樑被通緝

今年八月間網路出現號召民眾「火攻官邸」的文章,經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追查,認為已移民美國的台灣商人陳國樑涉有重嫌,檢方昨天已正式對他發布通緝。(記者方賓照攝)

上網煽動 涉嫌重大

〔記者何瑞玲、林慶川、黃敦硯/台北報導〕已移民美國的台灣商人陳國樑今年八月間涉嫌在網路上號召民眾「火攻官邸」,檢方認為,陳發表煽動性言論,已觸犯刑法妨害秩序罪嫌,由於涉案證據明確,加上他在台已無戶籍,無法送達傳喚通知書,昨天正式對他發布通緝。

全案發生在今年八月間,一位署名「救國團」的網友在奇摩雅虎汽車討論區留言,標題為「震撼全場、全面引爆」,內容則指八月廿六日晚間要引爆汽油彈攻擊總統官邸與台北火車站。

之後,此名網友陸續發文數篇,內容不但教人製作汽油彈,還指「歡迎軍中弟兄加入…我們需要火箭筒和迫擊砲」等。

警方認為,文章內容已涉及刑法第一五三條煽惑他人犯罪,經查,發文的IP位址,分別是從美國、日本及中國發出。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發現,此名網友在八月間先後以「kingchung0821」、「nomin69chen」、「markwu1227chang」、「markwu1228」及「wuloong8919tea」五個帳號登入奇摩雅虎汽車討論區後,再張貼煽動性文章。

刑事局追查張貼文章時所使用電腦的IP位址,發現分別是男子陳國樑位於加州的公司、住處,因此認定他涉嫌重大。

辯稱帳號遭駭客冒用

警方也查出,從日本IP位址張貼文章的日期,剛好與陳某赴日時間吻合,刑事局透過管道與他聯繫上,他則隔海喊冤,指帳號疑被駭客冒用。

承辦此案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紹斌發現,陳某長年居住海外,因為離台太久,已經被戶政事務所除籍,因此無法寄達傳喚通知書,加上他至今不願主動到案說明,有匿逃的事實,因此在昨天發布通緝。

據悉,陳國樑今年卅八歲,英文名字叫Golden Chen,目前是美國加州ARK COMMUNICATIONS公司副總裁。

陳國樑:蒐事證以證明清白

記者邱俊福/越洋電話專訪

被指涉及網路炸彈恐嚇案的商人陳國樑,面對遭台灣檢方發布通緝,他昨晚在美國表示,這是法定程序,可以理解,現僅希望能客觀的透過專業來解釋、澄清,故幾天前已將電腦交由一個公正的電腦專業公司,進行各項檢查,查看電腦有無遭人動過手腳,預計週一報告書出爐後,會寄給委任的律師,再由律師安排返台向檢方說明。

他說,對於全案現以低調、客觀的態度處理,因口舌之爭並無意義,只有拿出客觀的事證,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只要沒有做,就沒有什麼好怕的」。他還鄭重澄清,外界有人指稱他是親中僑社成員,令他相當生氣,事實上他從未參加過任何政黨,沒有政黨傾向,故有被刻意抹紅的感覺,也不希望被政治化。

他說,為能了解為何莫名遭指涉案的可能性,曾請教知名的駭客專家張思源查看其電腦,連張思源都說,會造成這些結果的可能性太多了,況且電腦IP是可以竄改的,故對警方依此便指控其涉案,感到相當的無奈,更何況檢警單位連他的電腦也沒查看過。

當刑事局公布陳國樑涉及網路炸彈恐嚇案後,陳國樑相當憤怒,向媒體指稱,刑事局從未主動打電話,有關個人資料,都是自行聯絡刑事局,與刑事局林姓員警聯絡,在毫無戒心情況下,主動告知相關基本資料與聯絡方式,並非刑事局所宣稱調查而來。

他說,與刑事局電話通完不久,便接到家人來電,說網路上已發佈破案文章,且指其涉案,當時他打電話向刑事局抗議,對方接聽的兩名警員竟表示是因上面的辦案壓力。

他說,在許多疑點尚未釐清,也未清查公司使用與個人電腦前,即依據IP指控其涉案,還公布他本人姓名與公司名稱,已對他的聲譽、工作造成嚴重影響。

現陳國樑已透過律師寄出律師函,要求台灣媒體澄清,且已向美國聯邦法院正式控告刑事局,冀能以客觀專業的角度處理此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15/today-fo1.htm

回應:gagaman 2007-09-30 01:28:20 (IP:  ) T 2036_R 8 引 用
網路上亂PO拿槍照片可能觸法
更新日期:2007/09/29 07:00

由於網路世界的發達,不少網友在網路上發揮創意,但一不小心就可能觸法,新竹市警方最近在執行網路巡邏時,就發現有青少年,模仿幫派分子持刀持槍,類似周政保嗆聲錄影帶的網路版,也有國立大學學生和知名股票上市公司工程師,在網路上任意散佈治安敗壞的謠言,警方已主動約談相關人士到案說明。 (彭清仁報導)

新竹市警方最近在執行網路巡邏時,意外發現一張六名少年手持刀槍和電擊棒的照片,這群狀似八家將並署名某幫派成員,和周政保嗆聲錄影帶的情境十分類似,警方認為可能有觸法之虞,已著手進行調查當中,警方指出,如果少年拿的是真槍毫無疑問當然觸法,就算是道具,也有違反社維法之嫌,另外,從去年開始,新竹市就有不少網友以電子郵件互傳,指稱飆車族目無法紀,結果一傳十、十傳百,內容愈傳愈離譜,甚至廿年前發生在南寮漁港的強暴案,都被傳成是飆車族惡劣的行逕,郵件也傳到警政署和內政部,警方花了大批人力逐一追查消息來源,最後才發現是網路謠言,加油加料後的網路產物,最近有兩位國立大學的學生,和一位竹科上市公司的工程師,也是以聽說方式在網路上散播危害治安的誇大內容,警方在請示檢察官之後,認為有觸犯社維法甚至刑法誣告罪之虞,警方為了避免不實謠言造成人力惶惶,已主動發出約談通知書主動進行調查,警方也呼籲網友們 要特別小心不要觸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28/1/ld7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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